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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制止拖欠教师工资

1998-08-1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汪大勇 实习生 梅世雄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16日电日前从教育部获悉,长期以来一直为社会关注的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心和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后,近来已得到不同程度地解决。但是,在一些地区,拖欠教师工资问题至今未能引起高度重视,拖欠数额仍然较大。

据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财政收入进度滞后、农村教育费附加没有征足用好等原因,吉林等省有40%左右的县市存在拖欠现象,拖欠总额高达2亿元(不包括企业办学欠款);黑龙江省50%左右的县市存在拖欠现象,总额达1.2亿元;河北、湖北、内蒙古、河南等省也有30%以上的县市存在拖欠现象。

另外,从各地教师来信来访情况看,信访数量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有湖北、河北、河南、海南等省。如河北省滦平县虎什哈镇教师反映,该镇1993年工改增资至今仍未兑现,1995、1997年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增资也未发放。湖北省恩施市170名退休教师联名反映工资克扣问题。湖北省长阳县30名教师来信反映工资拖欠问题。湖北大冶、随州、天门、洪湖、郧西,河南汝州、焦作等县市也有教师来信来访反映拖欠工资情况。

据了解,西藏、贵州、云南、宁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区基本没有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他们的主要经验是:省(区)委省(区)政府及财政部门重视,教师工资的管理体制由乡管改为县管。

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出现拖欠教师工资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对此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下决心认真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在财政方面暂时遇到一些实际困难,这些地方不仅拖欠教师工资,而且也拖欠其他公务员工资;还有一些省、自治区没有依法进行管理,迟迟没有建立有效的保障机制,财政体制也未理顺。他强调,拖欠教师工资是同党和国家尊师重教的方针背道而驰的,是同全国正在落实“科教兴国”战略的大局不相容的,同时也直接影响到教师的生活、教学秩序和政府的形象。希望各地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最近转发财政部有关确保教师工资按时发放的通知精神,坚决制止、纠正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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